拼多多美妆COD货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第三方美妆店铺购买价值320元的口红套装,选择‘货到付款’模式。下单后商家承诺次日发货,但实际物流信息显示包裹于6月10日由快递员代收后失联。李女士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及商家,均被告知需自行与快递公司沟通。直至6月15日,李女士发现包裹未送达,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以‘已支付货款无法退款’为由拒绝。经查,该快递员系菜鸟网络合作公司员工,其未按规范流程与消费者确认收货情况,直接将包裹放置驿站导致丢失。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COD模式下的双重确认义务,且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原告李女士向平台投诉后,平台要求商家提供物流详情,商家以‘已支付货款’为由拒绝退款。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快递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判商家承担80%责任,快递公司赔偿20%。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COD模式下平台与商家、物流的连带责任划分,强化物流环节规范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