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家电拒收运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价值1200元的美的扫地机器人,商家发货后物流信息显示包裹于7月12日到达上海浦东分拨中心。因系统错误显示'正在派送中',张先生误以为商品已送达,在7月15日未核实情况直接拒收。平台要求其支付30元运费,商家则拒绝承担任何费用。张先生主张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系系统故障,但平台提供的物流截图显示最后一次更新为'已到达分拨中心'。经第三方物流核查,包裹确未实际送达,但系统因异常数据产生错误记录。本案涉及消费者对物流信息误判导致的拒收纠纷,以及平台责任认定标准。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数据溯源,确认信息错误与系统故障直接相关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消费者1200元商品损失及50元运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应对物流信息异常承担更高注意义务,防止消费者因信息误导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