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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虚拟商品代收货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价值200元的虚拟游戏点卡,商家在直播中明确说明需支付现金给快递员。5月8日商品发出后,张某未收到快递员联系信息,后发现点卡未到账。平台核查显示商家在订单中仅提示'货到付款',未提供快递员联系方式及支付方式说明。张某主张代收货款需明确收款人身份及支付流程,商家则称因系统设置问题导致信息未同步。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COD模式的规范性,以及平台对交易流程的监督责任。经平台调解,商家同意补发商品但拒绝退还已支付的50元现金。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商家提供交易凭证,商家未能证明其已尽到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判决商家退还50元现金并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电商COD模式中平台对支付流程的监督义务,保障消费者支付安全。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