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闲鱼二手相机COD纠纷案

闲鱼二手相机COD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闲鱼平台通过私信联系卖家张某购买一台二手佳能5D Mark IV相机,双方约定采用代收货款模式,由快递员代收800元后发货。李某支付货款后,快递员未提前通知即擅自将包裹放置驿站,导致李某因未收到快递而拒收。李某随后向平台投诉并要求退款,但张某以已支付货款为由拒绝退款,称快递员操作属于物流责任。平台介入后要求提供证据,李某提交了快递单号及驿站未签收记录证明,但张某坚持认为货款已交付且商品已发出,无须承担退换责任。纠纷持续数周,期间快递公司称未收到寄件人通知但未核实货件状态,最终李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中,张某未能提供有效物流凭证证明商品已交接,且未尽到发货前与买家确认收货方式的义务。平台虽非直接责任方,但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判定其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张某退还全部货款800元并赔偿运费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COD交易中需承担审核及风险提示义务,对物流交接凭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具有指导意义。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