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服饰包裹丢失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陈某在拼多多某跨境电商店铺购买东南亚进口棉麻连衣裙(价值230元),使用‘海外直邮’服务。订单付款后12天未收到包裹,且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陈某发现签收人并非本人且未收到商品。多次联系商家要求处理,店铺以‘国际快递不可控’为由拒绝赔偿。陈某通过海关信息追溯发现包裹实际由某第三方物流公司代收,该物流公司称包裹已遗失。案件涉及跨境电商代收模式下的责任划分问题,以及消费者举证责任的认定。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物流单号与签收记录矛盾点,认定商家未尽合理核实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款并赔偿100元维权成本,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责任延伸原则,警示商家完善物流信息核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