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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淘宝订单被擅自放驿站致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护肤套装(价值850元),商家标注快递为顺丰速运并承诺3日达。付款后次日商家发货,但物流信息显示包裹于3月5日18:00被放置在距离住所3公里的快递柜。李女士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快递员因系统自动派送未通知收件人,导致其未及时取件。3月6日李女士发现快递柜内包裹被他人取走,立即联系平台介入,但商家以'已签收'为由拒绝退货。因商品为易腐化妆品,李女士主张因快递员过错导致商品丧失价值,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期间平台三次要求商家提供物流详情,商家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通知收件人。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平台物流信息记录及快递员工作日志,发现系统未触发短信通知且快递员当日无异常签收记录。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额退款责任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300元,平台因未尽到通知义务承担1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物流信息提供义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于物流异常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强化快递员操作规范。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