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亚马逊海外购双十一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陈先生通过亚马逊海外购平台下单两款价值2800元的虚拟商品(游戏点卡与会员服务),订单备注要求‘尽快发货’。大促期间平台系统拥堵,商家未及时处理订单,包裹于12日发出后因物流异常滞留海外仓,最终在18日仍未送达。陈先生因急需使用该虚拟商品,申请取消订单并要求退款,但商家以‘已产生跨境物流费用’为由仅同意部分退款。陈先生提交平台网页截图及物流异常记录,主张商家未履行大促期间的履约保障义务,且虚拟商品存在时效性要求。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双十一期间平台公告,认定商家未尽风险提示与履约保障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陈先生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判决商家承担跨境物流费用及30%违约金。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首次将虚拟商品时效性纳入双十一物流异常纠纷裁判考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