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COD争议案:快递员擅留包裹致客户拒收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氨基酸口服液(价值580元),选择货到付款。下单后商家已发货,但快递员未按约定提前电话通知,直接将包裹放置在驿站导致张某未及时签收。张某通过平台投诉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平台则称需快递员提供签收凭证。此后张某多次联系快递公司,发现包裹仍存于驿站,遂申请平台介入。经查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平台未尽到提示义务,最终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货款。该案件涉及COD模式下物流方与平台的连带责任问题,凸显货到付款场景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点。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违约,平台因未明确告知COD支付规则需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平台退还580元货款并承担15元运费,商家未提出异议。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COD模式下平台与物流企业的协同责任,规范货到付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