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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驿站丢件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男士大衣,订单金额520元,指定‘丰巢快递柜’收货。快递员在未致电确认情况下,直接将包裹放入距离约定地点2公里的快递柜,导致王先生因未及时领取而拒签。他联系平台后,商家以‘已按地址投递’为由拒绝退款,平台则以‘快递柜属于代收点’为由推诿责任。经调查发现,快递员未遵守‘双确认’投递规范,且商家未在订单中明确标注‘需本人签收’要求。王先生通过12315投诉后,平台仅补偿50元,双方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商家未明确收货限制,责任共同承担。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款520元并赔偿快递员擅自投递导致的损失1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快递员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规范代收点使用规则。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