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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COD美妆产品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的进口面霜,商品标价480元,页面明确标注支持货到付款。下单后系统显示快递员王某某负责派送,但李女士在约定收货日次日发现包裹未送达且未收到任何通知。次日前往指定驿站领取时发现包裹已丢失,快递单显示签收状态异常。李女士立即联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以快递员已代收货款为由拒绝退货。平台介入后发现快递员未按流程通知用户且擅自将包裹放入驿站,致使用户因未及时核验导致丢失。经追踪物流信息,确认包裹在运输途中被误操作丢弃,商家仍坚持认为责任在快递公司。李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平台和商家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与商家的协议条款,认定平台对COD模式下的风险防控存在瑕疵。商家未履行商品交付确认义务,平台未有效监管快递员操作流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全部货款480元并赔偿维权成本200元,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平台在COD交易模式中需对快递员操作进行监督,强化了平台对交易环节的风险管控义务。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