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服饰包裹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拼多多平台下单某服饰店铺的定制连衣裙,金额500元。平台显示物流信息于9月15日由圆通代发,但此后无更新。王先生多次催促未果,直至10月1日发现未收到包裹。向平台投诉后,商家否认丢失,称‘已发货但无法核实具体信息’。平台虽协助查询,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快递公司已履行投递义务,引发关于代收货款争议及平台责任的纠纷。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平台提供的物流记录及快递公司书面说明,认定包裹确已丢失。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200元,快递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2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与第三方物流间的责任划分,保障消费者对定制商品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