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无线耳机因快递柜放置导致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李女士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价值400元),平台显示‘支持快递柜取件’。商品于8月15日发出,物流信息显示‘已放驿站’,但李女士未收到通知且未及时查看包裹。8月20日,她发现快递柜内无该包裹,遂联系快递员要求调取监控,发现快递员未按流程确认收件人便擅自投入柜机。经查询,该包裹在运输途中被他人取走。李女士主张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包裹丢失,商家拒绝承认责任并要求其自行联系快递公司处理。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物流监控视频,确认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李女士主张,判决商家承担全部损失。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界定快递员操作规范与平台监管责任边界,保障用户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