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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家电包裹丢失责任认定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下单某进口智能空气净化器(金额4200元),商家为平台自营店铺。物流信息显示包裹由圆通快递承运,但收货人签收记录缺失,且快递柜监控显示包裹曾被他人取出。张先生多次联系商家要求赔偿,商家以'已按地址发货'为由推诿,并称'物流问题需自行与快递公司协商'。平台虽介入但未提供有效物流查询渠道,导致消费者维权遭遇困难。案件焦点为平台是否履行合理审核义务及商家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物流监控录像,确认包裹在快递柜被他人领取,但平台未能证明已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运费,平台承担次要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自营商品物流信息的真实性负有更高注意义务,推动物流信息透明化。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