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美妆包裹超期未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杭州消费者周某在亚马逊中国平台购买价值2800元的进口口红套装,订单标注的物流时效为15个工作日。然而在约定时间内,物流信息始终显示'运输中',平台未及时通知异常情况。周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查询,接线员仅回复'正在处理'。直至第22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商品,平台系统显示'已签收'的虚假信息。周某发现收件人并非自己,遂要求平台核查。经平台调取物流信息,发现承运商DHL因系统故障导致更新停滞,且商品实际被他人冒领。商家拒绝承担超时责任,称已按约定时间内交付。周某通过12315投诉后,平台介入调查,确认物流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最终协调商家启动退换货程序。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尽到物流信息实时更新义务,商家未证明已按约履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平台服务费15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应对物流异常承担更高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