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跨境砍单违约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陈某通过亚马逊中国平台购买德国进口婴儿奶粉(价值500元),订单生成后15天内未收到发货通知。联系客服后得知商家因'系统故障'取消订单,但陈某提供聊天记录显示商家曾承诺'系统问题可改期发货'。起诉过程中,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履约通知义务,也未说明取消订单的正当理由。案件涉及跨境交易中运费税费承担约定不清问题,消费者主张商家构成单方违约并要求三倍赔偿。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时重点审查了商家履约能力和平台通知机制。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有效通知义务且无正当取消理由,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判令赔偿。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诉求,判决商家返还货款并赔偿1500元,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规范跨境电商履约行为,明确商家单方取消订单的违约责任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