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美妆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小李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899元的限量口红套装,下单后支付尾款并提交收货地址。店铺经营者王某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于订单生成3小时内无故取消订单,同时删除消费者留言并拒绝退款。小李通过淘宝客服投诉未果,遂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经查,王某店铺存在多次砍单行为,且未在商品页面明确说明取消订单的条件。消费者主张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要求全额退款,商家则以‘秒杀商品促销活动取消’为由拒绝履约。案件涉及网购平台对商家行为的监管责任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订单确认义务,且取消订单未提供合理依据。平台虽提供争议解决机制,但未有效介入商家违规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请求,判决商家赔偿平台服务费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砍单行为违规性质,强化平台对商家履约监管的责任。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