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包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天猫国际某海外旗舰店购买价值2800元的加拿大进口腕表,订单显示'包邮包税'。商品实际送达时,王先生发现需自行承担15%的进口关税及120元国际运输费用,且商家主张适用加拿大法律处理纠纷。王先生认为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且运费税费条款存在歧义。平台客服回复称合同适用销售地法律,但未明确税费承担方式。法院审理中发现,商家在商品页面使用'包邮包税'的中文标识,但订单确认页面未明确约定法律适用条款。依据《电子商务法》第41条,判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同时认为商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需退还多收税费并赔偿维权支出。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合同文本展示情况及平台责任进行综合判定
判决结果
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商家退还税费并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41条、《民法典》第154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合同法律适用规则,规范商家税费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