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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美妆产品税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在跨境电商平台SHEIN购买了一款价值800元的韩国进口面膜,订单中未明确标注合同适用法律及税费承担条款。王某支付货款后,商品因平台物流延迟至6月才送达,但发现需额外支付50元进口关税及20元清关服务费,商家未在商品页面或订单确认页提示税费计算规则。王某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退货并追偿税费损失。商家以合同适用韩国法律为由拒绝退款,称税费属于进口环节正常支出。王某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认为跨境交易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明确税费承担主体,但商家提供的英文合同条款中存在歧义,导致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认为跨境电商合同应以消费者所在地法律为准,商家未尽充分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及税费,并承担物流费用,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原则及平台税费告知义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