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羽绒服砍单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服饰店铺下单羽绒服(价格398元),支付全款后因商家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发货,商家随后以‘库存不足’为由单方取消订单。王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遂向平台投诉并起诉商家。商家抗辩称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且平台已提供‘砍单’补偿机制。但王某提交聊天记录显示,商家在取消订单前未与用户协商,亦未提供其他补救方案。法院查明商家取消订单无合理依据,且未履行平台约定的补偿流程,认定其行为构成单方解除合同。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判决商家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王某维权成本30元。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取消订单的合理性及平台责任履行情况,认定商家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返还货款398元并赔偿王某维权费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侵权责任编第1192条
案件意义
明确商家无正当理由砍单需承担违约责任,规范平台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