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美妆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选购某品牌进口口红,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商品价值580元。李女士完成支付后,商家突然以商品库存不足为由取消订单,并拒绝退款。平台介入后,商家称因系统故障误发取消通知,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李女士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遂向消协投诉。经查,商家在促销期间故意制造虚假库存,诱导消费者下单后单方面取消订单,实际未进行任何发货准备。消费者因此产生额外的交通费用及时间成本,且商家拒绝提供订单取消的正当理由。案件涉及平台对商家行为的监管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行为构成恶意砍单,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履约的规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亦存在监管失职。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3倍损失,平台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应对商家砍单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核,强化平台监管责任。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