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预售手机超期未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价6999元),明确标注为预售商品,承诺发货周期为15天。然而到期后商家未发货且未提供任何延期说明,李某申请退款被拒,称'预售期已过属正常现象'。平台虽提供预售规则,但未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提示。李某主张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关于预售商品发货时间的规定,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审理发现商家实际未按约定时间节点履约,且平台未尽到提示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预售合同条款与实际履约情况,认定商家违约且平台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请求,平台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界定预售商品合同履行边界,强化平台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