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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美妆产品合同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Lazada下单购买某韩国品牌精华液套装,订单金额为899元。商品页面显示‘适用韩国法律,税费由买家承担’,但未明确说明运费承担规则。收货后李女士发现商品包装破损且缺少中文说明书,遂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以‘已适用韩国法律’为由拒绝退货,并主张运费需由消费者承担。平台介入后,商家仍坚持认为合同条款有效,且以‘跨境商品不可退换’为由拒绝退款。李女士认为商家未充分告知法律适用及税费承担细节,且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案件涉及跨境电商合同的法律适用争议、运费税费分担规则模糊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以及商品质量与退换货政策的冲突。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在订单页面未明确提示法律适用及运费承担条款,认定商家存在告知义务瑕疵。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并退还货款,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合同需以消费者所在地法律为准,强化平台对费用分担规则的提示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