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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淘宝美妆预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旗舰店购买价值1200元的限量口红套装,支付时误将‘订金’理解为‘定金’,实际支付500元。商家在商品描述中未明确区分‘订金’与‘定金’,仅标注‘支付订金锁定商品’。订单生成后,商家因库存不足单方面取消订单,未履行‘订金可退’的承诺。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商家仅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退款,声称根据平台规则订金不退。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案件涉及消费者对订金性质的误解与商家未明确告知导致的履约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明确提示订金性质,且未按约定履行发货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订金500元,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15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商家需清晰区分订金与定金,避免消费者误解。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