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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返还纠纷案:美妆预售未履约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入限量版口红套装,支付定金300元。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支付定金后不可退改',并承诺'若缺货将全额退还定金'。订单确认后,商家因供应链中断未能发货,但未及时通知消费者。王女士多次申请退款遭拒绝,遂提起诉讼。审理中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定金'表述,但实际未与消费者达成正式合同关系。法院认为商家单方面设定的定金规则违法,判令商家返还全部定金并赔偿维权成本。该案涉及定金性质认定与电商平台责任划分,凸显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需审慎辨别支付性质的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的定金支付页面是否构成要约,认定其未形成有效合同关系。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商家需返还定金300元及额外损失12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