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智能手表维权案:格式条款效力争议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赵先生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主播推荐的智能手表,价款899元。订单详情页显示‘最终解释权归店铺所有’,但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产品参数。收货后发现手表存在严重的续航缺陷,商家拒绝退货并称格式条款有效。赵先生主张条款属于无效免责情形,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主张权利。平台介入后仍以‘商家自主定价’为由支持商家,引发消费者对直播带货中格式条款滥用的质疑。案件暴露了直播电商中商家单方面设置无效条款的乱象及平台审核机制的缺失。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格式条款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剥夺消费者核心权利,属无效条款。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平台因未及时制止商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电商中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遏制商家滥用解释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