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美妆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选购了某国际品牌口红套装,订单金额580元。下单后店铺客服多次确认付款成功,订单状态显示'待发货'。然而在消费者支付尾款次日,商家突然将订单状态改为'已关闭',并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发货。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要求解释,商家仅模糊回应'库存不足'。实际调查发现该商品在天猫旗舰店同步销售且库存充足。消费者起诉认为商家恶意砍单,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审理期间发现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店铺,其操作导致消费者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订单操作记录及平台审核机制,认定商家未履行合同义务。平台因未建立有效库存核验制度被追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履约的监管责任,遏制恶意砍单行为。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