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砍单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在快手直播中下单某第三方入驻商家的智能手表,支付680元定金后等待发货。次日商家突然关闭订单,称商品已售罄且不退定金。王某发现该商品在商城正常有货,质疑商家虚假宣传。平台介入未能妥善解决,王某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商家辩称直播带货具有即时性,且已与平台签订免责协议。法院查明商家在直播中承诺库存充足,且未及时更新商品信息导致消费者误解。该案涉及直播带货特殊性与商家诚信义务的平衡,引发对即时性交易中商家义务范围的探讨。

审理过程

法官组织双方调解,重点审查商家直播宣传与实际库存的对应关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定金并赔偿30%违约金,判决商家返还王某476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商家需对库存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规范即时性交易行为。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