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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家电强制仲裁条款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北京消费者赵某在京东自营店购买5500元智能冰箱,订单中包含《京东服务协议》第9条'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货后发现冰箱无法制冷,多次申请售后未果。赵某试图向法院起诉时被京东以仲裁条款为由阻拦。案件事实显示,该条款未采用显著方式提示,且赵某在下单时未勾选同意。平台辩称用户注册即视为同意,但无法证明已履行提示义务。法院认为该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诉讼权利的格式条款,不符合《电子商务法》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用户协议条款提示方式及消费者知情情况,确认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强制仲裁条款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条款的合规审查义务,保障消费者司法救济权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