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服饰解释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个体主播李某在快手直播中销售价值680元的定制刺绣汉服,订单备注'最终解释权归店铺所有'。消费者张某收货后发现刺绣图案与直播展示存在明显差异,要求退货遭拒。李某称根据格式条款,解释权归属属其单方权利,且商品为定制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张某向平台投诉后,李某修改商品详情页,将争议图案标注为'非遗手工工艺误差'。平台介入时,李某无法提供该条款的显著提示记录。案件事实显示,该条款出现在订单确认页面底部,字体与背景色相近且未单独弹窗提示。消费者主张该条款属于排除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证据交换,重点审查条款提示情况及消费者知情程度
判决结果
认定格式条款无效,支持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49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电商中格式条款需通过显著方式提示,否则无效的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