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商品付款超时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某在微信私域群购买某游戏平台限定虚拟商品(价值150元),平台要求付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张某因系统延迟导致支付失败,后重新下单付款。商家以'超时未付款构成违约'为由要求扣除订单金额并限制账号。张某主张支付失败系平台方系统问题,且已及时补救。平台提供的用户协议中约定'超时未付款视为自动放弃订单'。案件涉及电子合同成立时间认定及平台免责条款效力问题,张某通过举证支付失败截图及与客服沟通记录进行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0条,审查支付失败是否构成有效要约承诺
判决结果
驳回商家违约赔偿请求,判令平台退还订单金额并恢复账号权限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明晰电子合同成立时间认定标准及平台免责条款的合理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