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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数码商品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品牌手机专营店支付2000元定金预订旗舰手机,后因工作调动取消订单。商家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返还,王某认为自己仅支付订金应予退还。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支付时页面显示的"订金"字样与实际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存在差异。王某提交支付凭证显示页面明确标注"订金",而合同文本中却出现"定金"表述,商家无法解释二者差异。法院根据《民法典》第586条关于定金的定义,结合支付页面实际显示内容,认定商家构成欺诈,判决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支付页面显示与合同文本差异,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进行判定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应确保定金性质表述一致的义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