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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妆品公司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化妆品商家店铺下单购买价值800元的限量版口红套装。商品页面显示库存充足且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付款后商家以‘系统异常’为由突然取消订单,拒绝退款并屏蔽消费者咨询。李女士多次通过平台客服和商家私信交涉,商家仅以‘订单已超15分钟未发货视为放弃’为借口推诿。经调查发现商家在订单取消前曾多次参与促销活动,且该商品在其他平台正常销售。消费者最终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维权成本。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商家存在恶意取消订单行为,其未提供有效系统异常证据,且在交易过程中未尽到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取消订单的合理性及消费者维权证据后,认定商家行为构成单方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500元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7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应对商家异常砍单行为进行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