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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淘宝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下单购买某限量版护肤套盒(订单金额2800元),并支付全款。次日,店铺突然以‘库存不足’为由取消订单,未按平台规则进行退款或补偿。张某多次联系客服,被告知需等待系统自动处理,但直至订单失效仍未收到退款。期间,店铺通过私信向张某推销其他商品,导致张某错失其他购物机会。张某主张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并要求赔偿因砍单产生的额外差旅费用及精神损失。审理发现商家系第三方入驻店铺,其取消订单行为违反《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关于订单履约的规定,且未提供有效库存证明,平台亦未履行审核义务。案件涉及消费者支付全款后的权益保障问题,商家单方面解除合同缺乏正当理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规则与商家履约记录,认定商家未履行订单确认流程。平台提交的证据显示商家存在多次同类行为,且未及时通知消费者。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差旅费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第三方商家履约行为的监管责任,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具体路径。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