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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耳机格式条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快手直播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订单金额1200元。直播中商家强调'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商品详情页含有'因主播表述问题产生的纠纷由商家承担'等格式条款。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的声漏问题,商家以格式条款主张解释权,拒绝退货并要求消费者承担检测费用。王先生向平台投诉后,商家以'直播购物属于即时交易'为由拒绝协商。平台虽介入但未明确格式条款效力,纠纷持续两个月后消费者选择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认为商家在直播中未对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且条款内容明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判决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请求,商家承担全部检测及退货运费2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边界,强调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