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面膜退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天猫国际购买了某韩国美妆品牌价值500元的面膜套装,订单显示商品由韩国直邮并约定适用韩国法律。收货后发现商品实际为某中国台湾地区品牌,且包装存在质量问题。李女士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时,商家以合同约定适用韩国法律为由拒绝处理,并要求消费者承担300元国际物流费用及额外税费。平台介入后,商家仍坚持其单方解释,导致纠纷升级。经核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标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与平台公示的《跨境交易服务协议》冲突,且未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条款。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平台以消费者未主动确认协议条款为由推诿责任,最终引发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单方指定适用韩国法律的条款属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且与平台规则存在矛盾,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并退还货款500元,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网购中平台规则与商家单方条款冲突时的法律适用原则,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判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