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某法国美妆店铺购买价值1200元的进口口红套装,支付500元定金后,平台客服告知需在6月1日前支付尾款。然而6月1日,店铺突然关闭并拒绝发货,声称因海关政策变动导致无法履约。王某发现平台用户协议中仅约定'订金不退'条款,而实际支付时系统显示为定金。经核查,该店铺系第三方海外代购,未在订单页面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王某通过平台投诉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维权费用。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平台交易记录及沟通截图,确认店铺实际收取的是定金而非订金,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且未按约定时间履约,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被认定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维权成本,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在用户协议公示中的责任边界,强化定金性质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