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3C数码定金不退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某第三方店铺下单购买价值2800元的无线降噪耳机,支付200元定金后因系统故障未完成尾款支付。商家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返还,并声称订单已失效。李某主张其仅支付订金,且未实际收到商品,要求商家退还全款。商家提交的订单截图显示‘需付尾款’提示,但未提供定金收取凭证。李某提供支付记录证明款项性质为订金,且平台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的定义。法院查明商家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结合《民法典》第587条,认定商家无权单方拒绝返还。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交易数据,审查商家付款页面是否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结合消费者举证判定法律关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部款项28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认定‘定金’表述存在误导性。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界定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警示商家规范资金性质标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