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美妆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580元的进口口红,支付时误操作将200元款项标注为'订金'。订单显示店铺承诺'定金不退',但王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还,商家以'已支付订金'为由拒绝。王某主张自己实际支付的是订金而非定金,且订单页面未明确区分两者,遂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经调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订金'字样但未在支付界面进行显著提示,且系统未强制要求消费者确认定金性质。王某还提供聊天记录证明商家曾口头承诺'订金可退',但商家以格式条款抗辩。案件涉及消费者对定金条款的误解及平台审核义务的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交易记录及平台规则,确认商家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平台作为第三方亦未及时介入协调。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还200元款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应对格式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核,防止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