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预售AirPods逾期未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价值899元的Apple AirPods Pro无线耳机,订单备注显示商品为预售商品,标注'预计15天内发货'。下单后第18天,平台仍未显示发货信息,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款,但商家以'物流延迟不可抗力'为由拒绝。直至第三周,商家才解释因海外仓库存不足需重新调货,但未提供书面说明及新发货时间。平台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商家存在多次预售逾期行为,且系统显示该商家未履行其承诺的发货周期。消费者主张商家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延误导致的机票改签损失300元。案件涉及跨境物流时效认定及电商平台监管责任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预售告知义务及履约情况,认定商家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且存在故意拖延发货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解除合同,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额外支出的改签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153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预售商品履约的监管责任,强化商家预售承诺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