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格式条款效力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成都李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品牌定制卫衣(价值1200元),直播过程中主播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收货后发现卫衣存在色差且尺寸不符,商家援引订单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拒绝退货。李某提供直播录像证明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该条款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排除的格式条款。平台介入后要求商家提供商品瑕疵证据,但商家无法提供。案件审理发现商家在直播中通过弹幕等方式多次强调退换货政策,但未在订单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争议条款。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认定条款无效。
审理过程
法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及《电子商务法》第17条,指出商家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违法。
判决结果
撤销商家单方面条款,支持消费者退货并要求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电子商务法》第17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限制商家滥用格式条款解释权,强调直播带货中必须明确展示退换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