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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美妆订单法律适用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杭州消费者张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海外品牌W商城)购买价值3000元的法国某高端眼霜,订单显示商品由海外仓直邮。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与宣传图片存在明显差异,且平台客服以'海外法规限制'为由拒绝退货。张某主张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但平台坚称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法国法律。争议焦点在于运费承担问题:平台声称因跨境退货产生额外费用需由消费者承担,但未在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审理中发现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在订单中列明争议解决法律适用条款。张某最终通过法院确认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平台承担全部运费及税费,判决商家退款并赔偿20%货款。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69条认定平台未明确法律适用条款构成缔约瑕疵,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判决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20%金额,平台承担退货产生的运费及税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69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平台需明确法律适用条款及费用承担规则,强化平台信息披露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