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家电超期未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预订某品牌智能空调(价值4200元),选择‘预售’服务并支付尾款。商家承诺‘预售商品15天内发货’,但因供应链问题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且未及时通知消费者。王某多次催促后,商家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发货并要求取消订单。王某主张商家构成根本违约,要求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商家则称预售需以实际到货时间为准,且已尽到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预售承诺,且未提供有效免责证明。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商家需退还全款并承担10%违约金42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为预售商品履约标准提供司法判例,规范电商平台预售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