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砍单引发的合同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快手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价值1500元),下单时主播明确承诺‘库存有限先付定金,付全款后48小时内发货’。李某支付定金500元后,因平台活动导致支付失败,但商家未及时沟通,直接取消订单并关闭商品页面。次日李某通过其他渠道补足尾款,商家仍拒绝发货且不退定金。李某多次联系客服无果,遂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商家声称因系统故障无法履约,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且已实际收取全款。
审理过程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商家未履行直播承诺,且存在诱导消费者支付定金的行为。
判决结果
责令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砍单’行为的法律后果,强化主播与商家的履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