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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砍单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服饰商家的定制连衣裙,订单金额3000元。商家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称'系统异常'并拒绝退款。王某提供订单截图及支付凭证,主张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商家辩称已收到款项且未发货,但未能提供履约障碍证据。案件审理中发现商家存在多次砍单行为,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法院认定商家构成根本违约,除全额退款外,还需赔偿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及时间成本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履约能力及平台审核责任,认定商家行为构成单方解除合同。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赔偿请求,判决商家返还3000元并赔偿12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563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商家单方取消订单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