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砍单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服饰商家的定制连衣裙,订单金额3000元。商家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称'系统异常'并拒绝退款。王某提供订单截图及支付凭证,主张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商家辩称已收到款项且未发货,但未能提供履约障碍证据。案件审理中发现商家存在多次砍单行为,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法院认定商家构成根本违约,除全额退款外,还需赔偿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及时间成本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履约能力及平台审核责任,认定商家行为构成单方解除合同。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赔偿请求,判决商家返还3000元并赔偿12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563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商家单方取消订单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