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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旗舰店单方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旗舰店下单购买价值1500元的进口精华液,支付定金500元后等待商家确认。商家在未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因系统误判库存不足,于订单支付后24小时内单方面取消订单。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要求解释并索要定金返还,商家以‘系统错误非人为因素’为由拒绝全额退款,仅退还200元。消费者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交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取消订单的免责条款,且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此案引发同类消费者集体维权,累计涉及金额达3.2万元,暴露出商家利用技术漏洞规避责任的现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取消订单的合理性及平台审核责任,认定商家未履行通知义务且未提供有效免责证明。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返还定金并赔偿消费者维权成本,平台承担次要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应审核商家经营资质及履约能力,强化对‘砍单’行为的监管力度。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