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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数码商品最终解释权效力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电子产品店铺购买价值3200元的无线蓝牙耳机,订单备注中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严重掉频问题,要求退货遭拒。商家主张根据格式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可单方决定是否退货。王先生认为该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且未在下单前明确告知。案件涉及该条款的效力认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审理时查明商家未将该条款作为单独页面提示,且在退货政策中存在明显矛盾。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认定该条款无效,要求商家履行退货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格式条款中"最终解释权"声明的无效性,强化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