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华为手机延迟付款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李某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华为Mate50手机,价款3299元,约定48小时内付款。因银行系统异常,李某未能按时付款,但于第三天通过支付宝完成支付。商家以'超期未付款构成违约'为由拒绝发货并要求支付500元违约金。李某主张系统故障非自身过错,且已及时支付。商家提交了订单确认页面截图,显示'超时未付款需支付违约金'条款。法院查明该条款为平台默认格式条款,未单独提示。判决认为商家主张违约金缺乏依据,但因消费者未在合理期限付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判令消费者承担10%货款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订单页面的格式条款提示情况及消费者实际付款时间
判决结果
支持商家主张的违约赔偿但调整比例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界定平台格式条款效力边界,平衡消费者不可抗力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