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定制连衣裙质量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通过闲鱼二手平台购买了某服装工作室定制的连衣裙,总价580元。双方在交易前通过私信沟通了款式、面料等细节,商家在商品介绍中明确标注'非标准商品,售出不退不换'。收货后张某发现衣服存在色差严重、面料起球等问题,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已定制为由拒绝,并称已收取尾款。张某主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品质量不合格应支持退货。审理中发现,该工作室为个体工商户,平台未对定制商品特殊说明进行强制提示。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判决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但因商品已使用,仅退还70%款项。
审理过程
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商家对定制商品的告知义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的适用性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并退还70%货款,驳回其他诉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定制商品特殊说明的提示义务,界定消费者维权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