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购奶粉合同法律适用及税费承担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国际平台购买某欧洲品牌婴儿奶粉(总价1500元),订单显示‘适用欧盟法律’且未明确税费承担规则。收货后发现商品需额外支付12%进口税及30元关税,商家以‘平台协议约定税费由消费者承担’为由拒绝补差价。王先生认为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且平台未尽提示义务。案件涉及跨境合同法律适用规则、税费分担条款效力及平台合规责任,争议焦点为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与平台信息透明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53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判定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多收税费并承担运费,认定平台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153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合同法律适用以消费者所在地为准,强化平台税费公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