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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名牌包运费税费承担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速卖通平台购买某欧洲品牌运动包,订单金额8000元。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适用法律及税费承担条款,仅注明‘国际配送’。收货后发现需额外支付500元关税及200元退货运费,商家拒绝承担。张先生认为平台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明确税费规则,主张合同无效。平台回应称默认适用欧盟法律且税费由消费者承担。案件涉及跨境合同法律适用及费用分担的约定不明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电子商务法》第42条判定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并补足税费,平台需对条款缺失负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42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及费用分担条款的明确化标准。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